• 20141203-376752
  • 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克东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的通知
  • 克东政发〔2014〕23号
  • 2014-12-03
  • 现行有效

关于印发克东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4-12-03 来源: 责任编辑:信息管理
字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林牧场,各有关单位:

《克东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业经县政府第六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4年12月3日

克东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的若干意见》(中发[2014]1号)、农业部《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1]2号)和省农委《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精神,在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前提下,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城市化、城镇化、城乡一体化同步发展的总体部署,以强化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保护为核心、以健全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为重点,依法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妥善解决农民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和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依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二、工作目标

通过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将农民承包地的权属、面积、空间位置、用途情况登记入簿、入证,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补、换发到户,以法律凭证的形式确定农民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一步明晰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强化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全面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等权利。2014年,结合市委、市政府文件精神,确定玉岗镇为试点镇,其余6个乡镇各选1个村为试点村,克东镇万发村,宝泉镇平安村,乾丰镇庆祝村,昌盛乡安全村,蒲裕路镇幸福村,润津乡富饶村,在7月20日前全面启动农民承包地试点确权工作。确权土地面积为473007亩。

三、基本原则

(一)确保稳定的原则。这次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对全县二轮土地延包工作和2004、2005两年集中调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工作进行一次“回头看”,是对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的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要以保持原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为首要,不得借机重新调整土地承包关系、重新发包农村土地和损害农民合法权益,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二)依法有序的原则。要严格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开展登记试点工作。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具体问题,要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和政策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发挥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首创智慧,大胆实践,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和办法。

(三)尊重历史的原则。工作中要以二轮延包土地台账、三十年承包合同、经营权证书等农村土地承包相关原始资料为主要合法佐证,原则上维持农户原有的承包地块和面积。对在二轮延包时,因土地等级差别、林遮地等折合承包面积造成实际耕种面积与账证面积不符的,原则上要按照实际耕种面积登记,并注明实际折算面积,取得承包户的认可。

(四)民主公开的原则。要充分依靠农民群众,清查、确权、登记等每一个环节必须要有农民群众参与,结果认定要实行民主协商和民主决策,坚决杜绝发包方独家操作。同时,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要全程向全体村民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五)乡镇主体的原则。各乡镇作为这次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全面组织实施相关工作。

四、主要内容和工作步骤

(一)主要内容

1、摸清底数。要集中时间组织专门力量,以村为单位,对农村土地承包情况进行一次清查,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设立内容,彻底核清本村的土地(权属、面积、等级、地类、四至和地块名称等)、承包(发包方、承包方代表、承包经营权共有人、合同、方式和期限等)和流转(转出方、转入方、面积、方式和合同等)等情况。

2、健全机制。依法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载体系,全面开展纠纷调解仲裁工作,为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扫清障碍。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管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五位一体”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制。

3、完善档案。农经站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工作,以二轮土地延包以来农村土地承包档案为基础,重新整理和完善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纸质档案,并将此次清查核实出的新资料分类归档。依据农业部和国家档案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建立和完善村级组织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制度,以确保农村土地承包档案准确、齐全和完整。

4、外业内业工作。由专业公司组织人员和设备,采用专业测绘方法进行影像调绘、野外实测、现场指界、问题修补等外业工作并按照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及管理信息系统。专业公司的选择要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来确定,原则上要在经农业部2012年测评认定的土地确权专业公司中进行选择(北京中农信达、北京世纪国源、北京苍穹数码、四川鱼鳞图、安徽同绘家园、北京太阳6家公司),以确保工作成果的有效性。

5、确权登记颁证。在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档案基础上,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将承包地块、面积、合同、证书落实到户。未签订承包合同的,要补签;因承包合同丢失、残破等原因需要补订的,要补订;未向农户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要补发;因证书污损、毁坏、遗失等原因需要换发的,要换发;未明确“四至”或者“四至”不准确的,要核准并标明,也可以采取示意图、比例尺图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标明承包地块的地理位置。同时,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管理”软件录入工作,实现农村土地管理微机化、科学化和网络化。

6、标注基本农田。加强与国土资源部门的沟通协调,把开展基本农田进证入户工作与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对照已设立永久保护标志的基本农田区块,采取在登记簿和经营权证书上插页、在地类项标注等方式,对承包土地进行基本农田标注,全力做好基本农田进证入户工作。

(二)工作步骤

我县将通过五个阶段的工作,保证土地确权工作顺利开展。

1、组织发动阶段(2014年7月20日—2014年9月10日)

1)成立机构。由县委、县政府建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并负责制定实施方案、拟定工作规程、筹备召开会议、组织宣传培训、指导具体工作、处置日常事务等工作。

2)制定方案。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最终,实施方案报县领导小组备案。

3)宣传发动。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应当贯穿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全过程。组织开展确权登记颁证的宣传动员工作,利用广播、标语等形式,对确权登记颁证的意义、主要内容、法律政策、基本做法和工作要求等进行广泛宣传,为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消除群众疑虑,激发干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印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工作手册、宣传标语等资料。

4)集中培训。县经管站集中组织村工作人员,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业务操作的培训,使各级工作人员准确理解和把握政策界限,掌握操作规程。

5)资料准备。一是收集、整理测绘资料。资料包括测绘控制点、行政区界线等情况,这一过程由聘请的专业公司指导获取。二是收集、整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资料(镇、村工作组负责)。资料包括原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台账、登记簿、农户信息等资料。

2、调查摸底阶段(2014年9月11日—2014年9月30日)

1)入户调查。以“二调”面积为依据,以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台账等档案资料为基础,组织开展入户调查。试点乡组织专门力量,以试点村为单位,逐户对土地承包关系、面积、地块、空间位置进行清查核实,填写《入户调查表》。同时,应把清查的农户土地承包关系、地块数量、实际面积等结果与承包农户沟通,及时发现问题,排查矛盾纠纷。研究解决办法和措施。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印制有关表格并以电子表格形式交于聘请的专业公司负责人。

2)梳理解决问题。对清查核实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认真予以解决。法律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严格执行;没有明确规定的,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基本原则,结合当地实际,通过民主协商提出可行意见或通过调解仲裁,及时化解纠纷。

3、内外业工作及测绘公示阶段(2014年10月1日—2014年10月31日)

1)影像图获取。我县采取聘请外市公司进行实地测绘。我县计划聘请农业部指定的有资质公司(下面简称公司)进行测绘。公司根据当地的实际,获取数字正射影像图(DOM)。乡镇、村负责组织对边界参照国土界线进行最终确认。

2)工作底图制作。结合县农业局提供的村组边界信息及影像数据,公司按照村组先制作电子工作底图,制作完成后由村进行边界的再次确认,确认完成后由公司进行工作底图的打印,并及时下发到村。

3)地块指认。村工作组负责地块指认现场,由农户现场指界,打桩后,由专业公司实施测绘。

4)调查结果公示。经指认签字后的工作底图汇总结果和地块草图要在村公示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对群众有异议的村工作组要及时进行修正,修正后地块草图进行内(外)业务处理,公司按照顺序编号的工作底图一一对应进行测绘工作。

5)基础数据入库。由公司培训,乡镇工作组负责将入户调查的农户、农地、承包合同信息按照软件要求格式整理好提交给公司导入系统。

6)测绘及入库。由公司根据草图勾绘的成果,利用专业GIS软件进行地块的图斑勾绘,将每个地块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出来。测绘完成后将矢量及影响数据入库,进行权属对应,初步完成确权成果。

7)二轮公示。由公司提交公示图及公示表,在村公示栏内进行公示,对于公示期间出现的问题,由村组记录。一轮公示七天结束后,由公司在软件中修改所记录的错误,修改完成后进行第二轮公示,为期三天。当农户基本无异议后(村组无法解决的矛盾待争议解决后再进行确权),农户在公示图、公示表及经营权调查确认书上签字或按手印确认。

4、登记颁证阶段(2014年11月1日—2015年3月31日)

1)建立登记簿。经公示无异议后,可进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确立登记簿内容。农户签字确认后的承包土地地籍图连同数据库资料,由村工作组上报乡镇。乡镇汇总并核对后上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统一格式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完善县级数据库。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应当采用纸质和电子介质。为避免因系统故障而导致登记资料遗失破坏,应当进行异地备份。有条件的地方,应当采取多种方式多地备份。

2)发放证书。公示修改无异议后,按照农业部统一制定的经营权证书式样和标准要求,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核实无误的登记簿内容,打印经营权证书。经核实无误后,乡镇及时组织发放到承包农户。

3)完善档案。按照《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和《农业部、国家档案总局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0﹞12号)要求,在县、乡镇档案部门的指导下,乡镇组织完善档案信息资料,并统一归档保管。

5、总结验收阶段(2015年4月1日—4月30日)

乡镇经管站首先要进行自查验收,并向乡镇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自查工作报告。乡镇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村组开展检查验收,并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试点工作报告,县领导小组进行全面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抓好此项工作,成立克东县农村土地承包营经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李柏春 县委书记

    刘卫东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孙国臣 县委副书记

    于淑娟 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

    李继发 县委常委、县纪检委书记

    周曙光 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

    姚 强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孟庆忠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春山县法院院长

王怀才县信访办主任

王玉峰乾丰镇党委书记

母宽瀛润津乡党委书记

田文海昌盛乡党委书记

刘长昆县国土局局长

刘金龙县经管站站长

刘忠富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刘新路克东镇党委书记

李海峰宝泉镇党委书记

李智铸玉岗镇党委书记

张广文县畜牧局局长

    张俊辉 县交通局局长

陈德军县财政局局长

陈开阁县公安局局长

陈亚民县林业局局长

赵焕礼县档案局局长

胡树华县住建局局长

姚 民县水务局局长

高志勇县统计局局长

黄宝林县农业局局长

彭志民蒲裕路镇党委书记

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孙国臣、孟庆忠兼任,副主任由黄宝林兼任,成员为李艳华、赵德平、赵志达、林国伟、王效哲、李冰、辛灵志、袁志军、王德胜、于宏光、魏学兵、张凯、张宇、刘忠富、蔡清富、刘治涛、宋玉祥、罗英梅、靳淑珍、徐涛、闫成瑞。

办公室负责试点乡镇和村综合信息、工作协调、政策咨询、信访调处工作。下设业务指导组、信访维稳组、仲裁及政策解答组、综合组。

1、业务指导组:

组 长:黄宝林(兼)

成 员:闫成瑞、刘治涛、蔡清富、宋玉祥、徐涛、于宏光、罗英梅、靳淑珍、刘金龙、王久良

负责试点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的业务指导、政策咨询、信息搜集、材料起草、数据统计、档案整理和提供地块方位、航拍面积、地块面积图纸等确权综合工作。

2、信访维稳组:

组 长:张

成 员:李艳华、刘忠富、张梦辉、邵斌、赵鸿泉、赵家宏、黄文昌

负责协调司法、监察、信访、法制、公安部门,对确权违法违纪党员干部进行惩处,对试点工作中发生的矛盾纠纷依法调处,运用法律和行政手段为确权颁证试点工作保驾护航。同时对确权苛作中基层组织建设经验进行总结,发挥基层党组织在确权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3、仲裁及政策解答组:

组 长:刘金龙

成 员:李翠娟、宫承学、孟凡涛、许永洁、周广智、刘俊科、崔永胜、王贵增、刘德民、张达千

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试点工作中相关问题的政策解答、纠纷调处仲裁。

4、综合组:

组 长:于宏光

成 员:刘金龙、李翠娟、姚朦、赵洪伟、黄文昌、宫承学、岳明臣、许永洁、崔岩、孙冶冰、卢静、马丽美

(二)加强部门协作。按照六部办局联合下发文件(农经发[2011]2号)要求,县经管站主要负责政策指导,完善操作规程,做好部门协调等工作;

试点乡镇:负责组织制定本乡镇村工作方案、成立领导组织、设立办公室、组织村屯实测,确权、颁证等具体工作。

农业局:负责试点乡镇、村的农村土地经营权登记颁证工作综合协调、业务指导、信访接待和接待上级检查等工作。

财政局:负责农村土经营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的拨付、直补、粮补等材料的收集工作。

公安局:负责提供户籍资料和安全保卫工作等。

林业局:负责提供辖区林业的边界、试点村林地基本情况和林权证的发放等工作。

国土局:负责农村土地所有权的确认,提供确权村集体土地航拍图片、土地面积划拨书、平面图和其相关边界资料的收集核对,协助试点村搞好实测、制图技术的指导等工作。

建设局:负责指导编制村屯规划、房屋产权证颁证等工作。

水务局:负责提供江、河、水库、渠系、泄洪区、坝外地域界限、面积、确权等相关资料。

畜牧局:负责提供试点村的草原面积、草原证、承包草原合同等相关资料。

交通局:负责提供试点乡村道路、林台的权属边界的确认等工作。

广电中心:负责农村土地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全程宣传报道工作。

档案局:负责试点乡村的农村土地经营权确权各种资料建档指导工作。

统计局:负责试点县确权工作中的各种数据的统计工作。

信访办:负责试点乡村农村土地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信访接待工作。

法制办:负责试点乡村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法律法规指导工作。

(三)加强检查指导。县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指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对试点单位各个阶段的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适时通报情况,及时解决问题。对作风不实,措施不当,违背政策,导致农民上访和发生群体性事件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相关文件解读:/kedong/c100889/202209/c02_309296.shtml

    关联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