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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克东县集中开展盗采和非法贩卖 泥炭黑土行为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的政策解读
  • 2023-06-13
  • 现行有效

关于《克东县集中开展盗采和非法贩卖 泥炭黑土行为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3-06-13 来源: 责任编辑:信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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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制定《方案》的背景及依据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时刻牢记黑土地保护是“国之大者”的政治责任,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深刻汲取五常市盗采黑土案件教训,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联防联控的黑土资源保护机制,严厉打击盗采、滥采等各类破坏行为,切实保障国家粮食生产安全。为严厉打击盗采和非法贩卖泥炭黑土行为,保护好全县黑土地资源,坚决扛起耕地保护政府责任,按照省、市部署,克东县政府决定集中开展盗采和非法贩卖泥炭黑土行为排查治理工作,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研究制定《方案》的意义

对打击盗采和非法贩卖泥炭黑土行为进行广泛动员、全面部署,凝聚合力,以“零容忍”态度,全面深入排查盗采和贩卖泥炭黑土等违法线索,对违法占用耕地、林地、草原、湿地和在各类自然保护区内采挖、加工、运输、倒卖泥炭黑土等违法行为实施全流程监管,实现源头治理、过程把控、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目标。

三、《方案》的主要内容

1、排查治理范围和重点环节

坚持全域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突出采挖、存储、运输、加工、销售等重点环节,实施全链条排查管控,闭环式打击治理。

(一)查取土源头,集中排查各类土源。落实落靠“田长制”“林长制”“河长制”监管责任体系,切实发挥乡(镇)、村(屯)、农、林、牧场基层田长职责作用,重点对全县黑土和泥炭富集区域优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内耕作层土壤进行重点排查巡查,及时制止和查处擅自在河湖、水库范围内进行的各种非法采挖行为,保护好黑土地资源。开展专题调查,摸清土地复垦、中低产田改造、污染耕地修复和园林绿化、苗床苗圃用土、花卉种植等利用黑土的底数,建立台账管理,加强黑土来源备案凭证等合法证明监管。

(二)查重点项目,排查公路等大型建设项目用地及各类取土场。集中清理各类取土取料场,重点检查审批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存在越界开采行为,是否存在超时限开采行为,是否存在未实施表土剥离随意破坏耕作层行为,是否存在剥离表土未得到规范利用问题,是否存在恢复治理措施不落实等问题。坚决打击以设施农业用地、临时用地之名,非法取土、挖砂破坏黑土资源等行为。

(三)查薄弱环节,排查易开发开垦区域。重点排查与耕地相连插花容易被破坏或开垦的林地、草原、湿地中的黑土地。及时制止在草原上挖草皮、草垡、草炭行为,对非法从事开垦、挖沟、筑坝、采挖泥炭、采矿、挖砂、取土等破坏泥炭黑土行为坚决予以制止和查处。

(四)查加工流通,排查交通运输环节。对各类涉及使用泥炭黑土为原料的有机肥加工厂、工厂化育秧育苗场等加工场所进行排查,对使用盗采或来源不明的泥炭黑土资源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坚决打击在耕地尤其是永久基本农田内盗采泥炭黑土行为。加强公路运输环节管控,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运输泥炭黑土行为。

(五)查黑土销售,排查网络销售平台和商品交易市场。摸清辖区网络交易平台和商品交易市场销售泥炭黑土相关情况,建立底数台账,依法从严打击违法经营泥炭黑土行为。加强互联网广告监管,依法查处违法发布销售泥炭黑土互联网广告行为。

2、组织机构及责任分工

克东县政府成立排查治理盗采和非法贩卖泥炭黑土行为工作专班,组长由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常务副县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县委宣传部、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交通局、公安局、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林业和草原局主要负责同志组成。专班办公室设在自然资源局,负责推进排查治理日常工作。

3、排查治理方式

为集中开展排查治理盗采和贩卖泥炭黑土行为阶段。年底前,建立盗采贩卖泥炭黑土日常监管、互相监督、举报奖励等长效机制,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强化部门协调联动,确保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4、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县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及农、林、牧场、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按照“四个体系”要求,落实黑土耕地保护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进一步强化政治责任、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共同责任机制。专班各成员单位要严格履行行业部门职责,组织开展好排查治理工作。

(二)坚持标本兼治,强化综合治理。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公安、水务、林草、住建、市场监督、各乡镇等专班成员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按照各自职责抓好本领域排查治理工作,形成统分结合、纵横协调的排查治理工作格局。加强黑土源头监管,做到发现一起,严查一起,问责一起。

(三)加强宣传教育,增强保护意识。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群、微信公众号、自媒体等媒体平台,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利用条例》等有关黑土地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要采取通俗易懂、务实管用的方式,在田间地头、村头道口设置宣传条幅标语,营造关心黑土地、保护黑土地的良好氛围。各乡镇及村屯要设立举报电话,畅通信息渠道,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四)健全完善机制,确保排查治理落到实处。实行定期通报机制,确保排查整改各环节高质量、全覆盖推进。工作专班工作开展期间,不定期组织开展联合调研工作,督促乡镇村切实、有序、按时完成此项工作。县纪委监委要强化考核问责,对排查治理全过程加强监督检查,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责任人、责任单位进行问责,严肃查处排查治理背后的腐败和工作作风问题。

相关文件链接:/kedong/c100888/202309/c02_38109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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