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克东县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 剥离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的政策解读
一、研究制定《方案》的背景及依据
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保护好、利用好珍贵黑土资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黑龙江省耕地保护条例》《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黑政办规〔2021〕18号)《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黑自然资发〔2022〕163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研究制定《方案》的意义
黑土耕地是耕地中的精华,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物质基础。开展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把黑土地保护好、利用好的重要指示精神,保护优质黑土耕地的重要举措,是新形势下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具体途径,是重要的生态工程、民生工程和抢救性工程。必须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统领,以提高黑土资源利用效率、确保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推进区域生态环境改善为目标,通过建立一套涵盖耕作层土壤剥离、运输、存储、管理、交易、使用等全过程的工作制度机制,规范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工作,促进优质黑土资源得到科学合理保护利用,切实保护好黑土地这个“耕地中的大熊猫”,为我县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全面、全方位振兴提供基础保障。
三、《方案》的主要内容
1、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协同推进。县政府是耕地保护工作的主体,也是推进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的主体。要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一谋划部署、统一协调推进,努力形成“政府推动、需求拉动、政策驱动、政企联动”的工作运行机制。
(二)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利用。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工作应与农业生产、土地整治、生态修复工程等统筹规划衔接。结合建设项目实施计划,编制建设项目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方案,统筹安排剥离、运输、储存和再利用等工作。
(三)坚持“谁用地、谁承担,谁剥离、谁受益”。建设项目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工作由县政府或项目用地单位(个人)实施。鼓励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开展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合理分配土壤增值收益。
2、组织体系和工作职责
县政府成立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工作领导小组,主管副县长任组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市场监督局、水务局、林业和草原局、交通局、各乡镇政府、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和各国有土地管理单位为成员,按照职责分工,扎实推进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工作。
3、实施范围和实施主体
(一)实施范围。农用地转用项目新增建设用地占用的耕地、临时用地占用的耕地、设施农业用地涉及破坏耕作层的耕地,在项目建设占用前应编制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方案,同时实施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二)实施主体。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工作由县政府统一组织实施。
4、实施步骤和实施内容
(一)规范编制剥离利用实施方案。
(二)认真开展土壤剥离实施。
(三)积极做好剥离土壤利用。
(四)严密组织土壤剥离验收。
(五)妥善做好剥离土壤存储管护。
(六)加强土壤剥离利用监督管理。
5、保障措施和实施办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
(二)建立奖惩机制
(三)落实保障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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